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13

        12月10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以更好地发挥外贸对我省消费升级、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加强与思亿欧等龙头企业战略合作

        12月10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以更好地发挥外贸对我省消费升级、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特别指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加强与思亿欧、敦煌网等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孵化培育豫满全球等本土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打造外贸服务生态圈。认定并重点扶持一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实国家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管理模式,规范出口退(免)税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以下为通知原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

豫政办〔2018〕7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外贸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外贸对我省消费升级、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外贸规模和质量

  (一)培育引进市场主体。强化扶持措施,打造一批有一定进出口规模、较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龙头进出口贸易公司和工贸一体企业,培育一大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中小外贸主体。加强招商引贸,引进省外进出口企业在河南注册落地,积极推动双汇集团、金龙铜管等我省企业省外进出口业务回归和外贸“豫商”回归。鼓励我省有实力的外贸企业代理省外业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达到1万家,年进出口额超1亿元企业达到500家。

  (二)打造特色外贸产业基地。各地要结合主导产业,研究制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规划,培育一批市、县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一批区域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基地,支持省级基地创建国家级基地。到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基地达到50个,出口占比达到80%左右。在全省范围内优选10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地,上下联动、精准施策,打造百亿乃至千亿级产业基地。

  (三)着力打造自主品牌。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建、参股、换股、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组织认定河南省国际知名品牌,利用重大展会、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开展“中原品牌”海外推广系列活动,提高自主品牌国际化程度。力争到2020年我省国际知名品牌数量达到100个,品牌产品出口占比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提高保险、金融、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推动服务贸易由劳动力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发展。提高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的知识流程外包在服务外包中的占比,推动离岸服务外包发展。提高新兴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比重,增强河南服务、河南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比重,促进服务贸易平衡发展。

  二、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

  (五)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持续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EWTO(电子世界贸易组织)核心功能集聚区发展,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训孵化基地。力争到2020年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认定5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提升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办会层次,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扩大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加强与境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引导更多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上线触网”,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扩大B2B(企业与企业)出口。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依托EWTO研究院和海关大数据应用创新实验室,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

  (六)通知特别指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加强与思亿欧、敦煌网等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孵化培育豫满全球等本土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打造外贸服务生态圈。认定并重点扶持一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实国家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管理模式,规范出口退(免)税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争取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具备一定规模及外向度的专业市场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互动商贸中心,积极培育外贸商户,重点引进大型贸易代理商、采购商,实现内贸向内外贸结合转变。力争到2020年培育形成2至3个产业集聚、功能完善、辐射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内外贸一体化专业流通市场,争取获批开展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利用增值税免征不退、归类通关、贸易便利等政策,扩大特色商品出口规模。

  三、大力发展出口贸易

  (八)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深度开发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细分市场,争取更多商品进入中高端市场、大型商家供应链体系,稳定传统市场进出口增速。大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金砖四国、非洲、拉美、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提升我省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推动外贸外经联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引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原材料、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出口。

  (九)推动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组织企业开展境外考察和贸易洽谈活动,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商品展示、品牌推广、仓储物流、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等国际营销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主要出口市场设立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和海外仓,到2020年争取达到50个以上。推动汽车、农用车、石油装备、成套设备等企业在中亚、东欧、非洲、东盟、拉美等地建立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探索利用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外经贸综合服务体帮助我省中小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企业入驻俄罗斯、德国、阿联酋、匈牙利等国成熟的展示中心和公共海外仓。

  (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收集发布境内外展会信息,重点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中国品牌商品境外展等境内外知名国际性展会。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组织企业抱团参展。做大做强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出口商品展,探索在境外自办展会。加大企业参展支持力度,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出口商品展、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的展位费等给予支持。

  四、推动进口贸易发展

  (十一)打造进口载体。扩大进口汽车整车、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活牛等指定口岸业务规模,推动粮食、药品、植物种苗、铜精矿、木材等指定口岸尽快获批或建成投用。发挥我省多式联运体系优势,打造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消费品等进口商品交易集散分拨中心。鼓励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展展览展示、物流配送、商品检测、电子商务等功能,吸引更多境外企业建立展览展示中心,丰富进口消费品品类品种,加快形成集聚效应。积极申建中国(郑州)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十二)扩大进口规模。在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继续对未享受国家贴息支持的我省部分重点进口商品给予贴息,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稳定能源、矿产、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利用我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扩大汽车进口。支持企业获得更多重要农产品、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等进口资质和配额,争取原油等特定产品贸易在河南口岸试行优惠税率制。积极组织进口货源,有效利用国际航空和中欧班列(郑州)回空运力,扩大农产品、日常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十三)积极参与进口博览会。根据国家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排部署,高质量做好各项参会工作,在组织采购、参加活动、对接洽谈、扩大交易等方面务实创新,为打造国际一流展会平台做出河南贡献。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结合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招商推介、贸易促进活动,主动对接境外客商,宣传推介河南优势,开展投资贸易洽谈,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切实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化外贸政策体系,推进相关专项资金政策统筹,提高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对国际市场拓展、外贸新业态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建设、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扩大进口、应对贸易摩擦、出口信用保险等进行支持。统筹集聚相关资金,探索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十五)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完善已有出口退税资金池的运营管理机制,实现高效运转,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十六)提升退税服务水平。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提高退税审核审批效率。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对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试行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前扣除政策。及时准确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推进落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与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精准对接,提升管理层级,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十七)创新金融扶持政策。运用差别化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加强合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贸易融资产品,积极推进和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出口退税账户质押、应收账款、出口订单、信用证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抵押等贸易融资规模,切实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服务。

  (十八)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持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稳定性,对企业投保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支持,对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行业、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高支持比例。完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平台,延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额支持政策。加大对贫困县企业的扶持力度,实行出口信用保险费全额支持政策。引导各地根据地域特点出台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办法。鼓励企业应用海外资信调查服务提高海外市场经营决策水平。鼓励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支持我省企业出口和外贸新业态发展。着力发展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出口特险,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走出去”风险统保平台作用,简化程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扩展范围,为我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保险及融资支持,有效带动贸易出口,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六、持续优化服务保障

  (十九)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省贸易便利化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外贸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充分调研了解各类外贸主体贸易便利化需求,密切部门间协同配合,提供高效联动监管服务。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积极推进口岸监管部门“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加快推进我省通关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提升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等建设发展水平,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建保税中心、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十)高效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用好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四体联动”的贸易摩擦综合应对机制,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对能力。及时开展贸易摩擦形势分析,强化预警公共服务,指导相关行业和企业积极有效应对。加大对涉案企业应诉支持力度,做好大案要案应对工作,努力将贸易摩擦对我省进出口影响降到最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强化人才支撑。重视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开放型外贸人才培养,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外贸业务培训,不断扩大外贸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覆盖面,提高我省外贸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外贸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产、学、研合作,发挥社会智库在外贸发展重大问题及决策上的参与和咨询作用。

  (二十二)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引导性强的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外贸转型发展工作督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各地和相关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为外贸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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